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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师范生进校实习不得少于一学期
2014/9/18 17:28:32 来源:南京视窗

  今天上午教育部公布“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”。记者了解到,我国将从选拔、实践、创新等方向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,其中高校在自主招生计划中将提高招收师范生的比例;师范生到中小学的教育实践时间将不少于一个学期;高校教育类课程教师到中小学兼职任教、挂职实践每五年不少于一年。

  “意见”要求师范生培养要走出高校“象牙塔”,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、中小学“三位一体”协同培养新机制,在培养目标、课程体系、课程资源、教学团队、实践基地、教学研究及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协同。同时,高校应准确把握并及时研究分析师范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供需情况,不断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,大力增强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。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,教师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,过去教育实习时间大多不到8周,远远达不到培养合格教师的要求。“意见”强调,要通过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实践经费保障机制、实施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“双导师制”等举措,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,提高教育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的质量。

  “意见”明确要求,鼓励高校与中小学、教研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“协同教研”、“双向互聘”、“岗位互换”等教师发展新机制,并对高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提出深入中小学等兼职任教、挂职实践每五年不少于一年的要求。同时要求,计划实施高校要在岗位职数、评聘条件等方面专门制定相关政策,为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教师的职务(职称)晋升创造条件。

  此外“意见”还强调,要着力提升师范生的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。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变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师范生学习方式,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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